| “媒体广告管理办法” 有点儿不妥怕啥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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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6日10:52 沈阳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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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显东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9月25日《沈阳今报》) 作为第一次颁布的管理规范,该暂行管理办法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要求黄金时段电视剧不得插播广告,限制广告比重等。作为一种商业化的媒体,政府并没有权力要求其为消费者让利,就像政府一般无权要求商家降价销售。只要开放市场,让公民拥有选择的自 在另一方面,即使这个管理办法存在一些问题,我们仍然要热情地欢呼它的出台,毕竟,依法治国从1998年起就成了我国的基本宪法原则,在这个原则的光照下,中国社会各个层面正逐步走向法治,但是,舆论还缺乏成文的法律庇护,在这样的情况下,从业人员依然没有明确的量化的准则,在管理上就容易出问题:要么失之过宽,要么失之过严。毫无疑问,此次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就是对传媒中的广播电视的广告发布的法治化管理,其中的条款是否合理并不是一个多么重大的问题,毕竟,不合理、不恰当的条款是可以改进的,最重要的是,这种具体的成文的管理办法出台,体现管理的现代性进步,结束了媒体广告发布及其管理的混乱和无序。 我们期待着媒体管理进一步的法治化时代的到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