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公安机关集中清理整治警用车辆和警用器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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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5日11:29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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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9月25日电(记者程红根)从25日起,河南省公安机关将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理整治警用车辆及内置警灯、警报器的专项行动。 据河南省公安厅负责同志介绍,当前警用车辆及内置警灯、警报器管理使用中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不仅影响了警用车辆执行公务的严肃性,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影响了警民关系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必须开展清理整治,使警用车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要重点查纠10个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查纠和取缔民用号牌和赃车、无主车、无牌无证车辆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擅自将带有警车标志的车辆或警车牌照、警车证照转卖、转借给非政法机关和个人;不按规定携带警车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证,滥用警灯、警报器,闯红灯,闯禁行;使用警车从事钓鱼、扫墓、旅游活动,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 省公安厅负责人强调,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现场督察力度,及时发现查纠问题。不管涉及到哪个警种、哪个部门,不论涉及到什么人,该查扣的车辆坚决查扣,该没收的警灯、警报器、警用牌照坚决没收,该取消外观标志的坚决取消,该强制带离现场的必须带离现场,从重处理。(完)(来源: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