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发放政府奖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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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4日01:5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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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中小学生不因家贫而失学 本报讯昨(23)日,成都市教育局确定了2003-2004学年度市政府奖学金发放范围、标准、分配办法,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如数将奖学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不得截留,以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了解,全市公办(含公办民助)小学、初中、高中的困难家庭在校优秀学生,均可申请市政府奖学金。该奖学金发放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学年4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5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600元;城镇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元,高中每生每学年700元。据悉,本学年度市政府奖学金总额为300万元,其中65%分配给各区(市、县)所属学校,35%分配给市属学校。 根据在校学生数和低保人口比例,成都市已将奖学金分配到各区(市、县),并确定受助学生比例为:小学30%,初中40%,高中30%。要求各区(市、县)教育局将奖学金如数分配到各学校,不得截留。各学校必须将受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一周,并将受助学生情况登记表报送各区(市、县)教育局审核。各区(市、县)教育局应造具受助学生花名册,报送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本报记者尹晓华实习生张文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