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委书记严批扣发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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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3日08:4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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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拒绝舆论监督,定南扣压《人民日报》引发震动 今年前些时候,江西省定南县陈连秀等人向《人民日报》反映了定南县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强拆城市私有房屋的情况。不日,《人民日报》派出记者实地采访,根据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于8月28日在第五版以《如此拆房,为谁谋利》为题,公开披露了此事。 这篇报道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当地有关部门本应引以为戒,认真检查、反思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然而,当地政府却采取了非常措施———扣压。全县该日的《人民日报》全部被扣压了近两天时间。在群众的强烈呼吁和追问下,才于30日下午送出,但是第5-8版整张报纸还是被扣压了。 一位读者说:地方党委或政府为什么如此害怕这篇报道?像这样公然扣压中央党报的严重事件,在我们定南县自解放以来还是头一回,在全国恐怕也属罕见。这实在令人震惊和痛心! 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得知定南县扣发《人民日报》刊登对该县的批评报道后,严厉批评了该县的错误做法。孟建柱指出,定南县领导的这种错误做法是违背党性原则的,也是愚蠢的,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对新闻媒体刊登的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应该“闻过则喜”,表示欢迎,并切实纠正工作中的不足,绝不允许采取压制的做法。据悉,中共江西省委已责成赣州市委督促定南县委自觉认识错误,并作出深刻检讨。据人民日报 时事评台 《人民日报》如何为自己讨“说法” 江西省定南县因为《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如此拆房,为谁谋利》的批评稿件,竟将该县8月28日的《人民日报》全部扣压。 冷静分析这件事,我们可以把它定位为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为定南县的“扣压”行为一方面侵犯报社的发行权,另一方面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最重要的,还是这种行为损害了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如果《人民日报》仅仅依托自己的政治地位,通过行政的渠道解决问题,那么其他报纸对此是很难仿效的,对保护舆论监督权的意义是不大的。因为在中国,没有几家媒体拥有能够和《人民日报》相媲美的政治资源。 可是反过来,如果《人民日报》和定南县的有关机构对簿公堂,通过法律的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则这一事件的意义必将超越事件本身,新闻监督的空间和公众知情权的空间,都将因此而大大扩大。因为如果《人民日报》胜诉,就会对法院今后审判类似案件产生非常正面的影响,并将大大提高其他媒体的信心,同时对企图以“封杀”的方式侵犯新闻自由的机构也将产生震慑作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长期以来,舆论监督的对象也一直在用司法诉讼的方式渐渐压缩舆论监督的空间。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的统计表明:当媒体被政府、企业或个人以名誉侵权起诉时,媒体在一审的败诉率是69.27%。这个比例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新闻媒体目前所处的景况有多么糟:按照宪法,法院应该保护媒体的言论自由权,可是媒体的败诉率实在太高了,谁还敢搞什么舆论监督呢?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人民日报》如果和定南县打这场官司,就不再是《人民日报》自身的事,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变成了所有中国媒体的事——中国媒体太需要一次胜诉了。只有通过不断博弈才能修改游戏规则。因此《人民日报》究竟通过什么方式为自己讨个“说法”,是值得认真考虑的。据中国青年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