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调查(有文字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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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1日21:12 新华网 | |
![]() —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调查(有文字稿) 9月21日 责任心缺失酿苦酒——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调查 7月5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隧道专家刘建航(右)在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抢险现场。 新华社记者最近深入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各方进行采访调查,并请教了有关专家,发现这一重大事故本来可以避免,或者有可能控制在萌芽状态中。造成1.5亿元重大损失的,不是工程设计不科学,不是施工工艺不成熟,更不是规章制度不健全,而恰恰因为有关施工单位和管理人员责任心的缺失,有章不循,有令不行,麻痹大意。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已受到严肃处理,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事故责任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7月1日凌晨,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越江隧道联络通道因大量泥砂涌入,引起隧道受损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3幢建筑物严重倾斜,以及防汛墙开裂、沉陷等险情。事故调查结论表明,施工单位的指挥不当和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 新华社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