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修改条例:大陆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须等更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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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0日09:55 华夏经纬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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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9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当局将修法改变大陆配偶在台湾的居留权,采取“生活从宽,身分从严”的原则。修改条例后的新制度让大陆配偶获得身份证的等待时间从原来的8年增加到11年。 新制度修改的部分包括大陆配偶在结婚后即刻可以来台湾“团聚”,不必每半年出境一次;“团聚”满两年后进入四年的“依亲居留”阶段,可以申请工作;在“长期居留”阶 但是,大陆配偶在新制度下将必须等待更长时间,才能取得台湾的身份证,从原来的平均8年延长到11年。 对于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待遇的不同,相关人士表示,后者的管理根据“国籍法”,而前者则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和“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定居或居留许可办法”处理。(来源:华夏经纬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