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机关出台8项便民利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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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6日11:32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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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理户口更轻松 北海日报讯凡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含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均可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这是广西公安机关把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具体化而采取的重大户籍改革措施之一。 据市公安局户政科介绍,最近,自治区公安厅召开全区治安户政部门贯彻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电话会议,公布了《广西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便民利民措施》。该《措施》包括为西部建设人才流动提供便利等八个方面的内容,从9月1日起执行。其主要内容是:1、2001年1月1日后到西部地区(含我区)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将户口迁到工作地或家庭所在地;我区公民到区外投资、办实业以及西部开发建设所需的各类人才,可以不迁户口;2001年1月1日后已将户口迁出的,本人要求返回原迁出地工作、生活,可将户口迁回,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已在城镇落户的高中级专门人才,到小城镇或农村工作,可以不迁户口。2、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在地为企业聘用人员设立集体户口。3、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4、继续执行婴儿出生随父随母落户自愿政策,简化落户手续。凡1987年8月7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含超计划生育或非婚生育),均可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未申报户口的,派出所凭《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前为《出生证》)及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为其登记常住户口。5、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人员注消户口的规定(在国外、境外定居除外)。6、取消被逮捕、判刑、被决定劳教人员注消户口的规定。2003年8月7日前被注消户口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由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7、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在向公安机关报失的同时,可申报补领新证。8、不搞针对流动人口的大规模清查。对集体申办50人以上暂住证的,派出所预约上门服务;对个人申办的,当场办结;上门为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安全防范指导和治安咨询服务。 据悉,日前,市公安局已将区公安厅新的户改《措施》印发到全市各公安派出所和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执行。新《措施》体现人文关怀新理念,切合实际,改革力度大,市民普遍反映,现在办理户口轻松多了。(徐丰光) 责编:劳海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