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海城豆奶中毒事件教训深刻,卫生部等六部委要求 严禁非计划学生奶进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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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1日06: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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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记者朱玉)鉴于半年前的辽宁海城豆奶中毒事件带来的教训,卫生部、教育部等6部委近日又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坚决停止未纳入国家和省统一计划的“学生奶”“学生豆奶”进入学校。 2003年3月19日,辽宁海城市兴海区部分小学师生因饮用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发生食物中毒。2003年3月19日上午,辽宁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所属 据学生家长介绍,豆奶是学校指令购买的。3月18日老师为每个学生下了任务,第一次每人交3元钱买5袋奶。孩子回家时告诉家长:老师说这是教委下的任务,喝不喝都得买,如果不买老师就得自己掏钱把奶全都买了。 事件虽然发生在3月19日,可是在4月8日有媒体报道之前,却鲜为人知。当地政府也没有及时将这一事件向卫生部报告。在事发近二十天后,才将情况向卫生部汇报,而当地有关部门的解释是当时未认定为食物中毒事故。 4月11日下午,鞍山市政府通报了有关专家对海城兴海管理区所属铁西小学等8所学校学生饮用豆奶发生群体不良反应事件阶段性调查结果,确认海城2556名小学生出现的不良反应是由豆奶引起的。阶段性调查结果表明,于4月4日早晨死亡的学生李洋,死因系一氧化碳中毒。 海城市政府对学生治病费用做出承诺:表示在事件最终结果出来之前,一切费用由海城市政府垫付。 此次中毒事件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领导、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学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执法不严、越权审批、监管失察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事件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和调查处理不及时,造成工作被动,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6部委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卫生安全联席会议,对假借为学生服务之名谋取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行为,要严厉追究当事人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作者:记者朱玉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