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转移80%农村富余劳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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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9日02:05 石狮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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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日前,鲤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暂行规定已经在泉州市率先出台。今后三年,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鲤城区将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转移该区80%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今年来,鲤城区顺利完成了镇村改制工作,进一步加快鲤城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改制前鲤城区农村人口5.99万人,农村劳动力资源3.58万人,目前需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33 目前,鲤城区已经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列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及作为一项好事实事来抓。今后一段时间,鲤城区将通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宽农村转移渠道,如成立家政服务中心,推出钟点工、搬运工、保姆等工种,鼓励和引导积极参与就业;加快农产品、汽配、小商品批发等专业市场的建设,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江南、浮桥街道及各个社区都将成立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求职愿望逐个调查摸底,登记立档,并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辖区内企业用工信息库,形成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等一条龙服务。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劳动力供需见面会,促进劳务供需双方有效对接。探索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通过提供良好的服务,解决其贷款难的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更大容量的就业载体。各有关部门将开展实用实效的就业培训,实施就业援助。取消对农民工的有关收费项目。严禁利用发放证卡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妥善抓好治安、计生服务工作,减少手续环节。与此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集中力量解决好一些企业招聘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价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连建平陶华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