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大学生刺杀公务员案一审周一超被判死刑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3:14 燕赵都市报 | |
|
据新华社电(傅丕毅、傅扬杰)新华社记者5日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嘉兴一大学生周一超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一案4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赔偿被害人死亡补偿费、医药费等损失合计68000余元。 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笔试 4月1日下午,周一超参加体检。4月3日未收到录取通知的周因对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购买了菜刀和水果刀,并于下午3时许到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他询问经办人干某后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不合格,而另一位手指残废考生则属合格类。遂用水果刀将干某刺成重伤,并在激愤中将干某同办公室的张某刺死。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一超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辩护人提出的周一超具有认罪态度较好和悔罪表现,犯罪前一贯表现良好等虽属事实,但尚不足以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