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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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9:12 现代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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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秦杰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为解决日益突出的机动车污染,环保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进行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符合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这标志着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据介绍,凡不符合要求的车、机型不得核准定型,未经国家环保总局核准定型的车、发动机型视同排放不达标,不得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