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吃了“天价葡萄” 馋嘴民工面临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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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06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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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供本报专稿昨天,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之邀,4位我国刑法和民商法方面的重量级专家,认真的讨论了4名馋嘴民工偷吃北京林果所用于科研的“天价葡萄”案。据悉,该案交由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将预示公安机关会参考专家意见决定下一步如何处理“天价葡萄”案。而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按到场专家的分析,该案基本已经排除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可能,四名馋嘴民工将面临以涉嫌犯罪被批捕、起诉。 据了解,在昨天的讨论中,到场专家基本认同该案已经涉嫌犯罪,超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辖的范围。到场几位法律专家都认为“天价葡萄”案,是我国刑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专家认为目前难度比较大的焦点是如果按照盗窃罪论处,该案面临被偷吃葡萄的价值该如何认定的问题,而按照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也面临试验研究是否可以视同为“生产经营”?此外,刑法中对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认定要有明确的泄愤、报复目的,而该案似乎又不具备这一要件。 背景 10年苦心研究,40万元巨额投资,却在成果即将问世之时被几个馋嘴民工毁于一旦。据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介绍,这4名男子全是河南籍民工。6日晚,几人商量着弄些水果来吃。其中在林果所当过临时工的李高尚说林果所内种的水果好吃,到那里弄去。当晚,4民工来到葡萄研究园猛吃一气,临走时,4人捡了一只编织袋开始摘葡萄架上的葡萄,然后抬着装满葡萄的编织袋翻墙出来,在回工地的路上却被警察逮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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