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成了廉价劳动力 是“圈套”还是“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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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4:04 重庆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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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昨日报道的我市6名学生暑期打工三天挣钱12元一事,聘人单位重庆大展物资有限公司负责人有何说法? 19日下午,记者与其中2名打工学生专程到沙坪坝火车北站附近一家宾馆6楼——重庆大展物资有限公司租来办公的场地。公司工商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很广,五金、机械、化工产品、日用百货等几乎无所不包,法人代表写的是李继斌。 一自称李继斌之弟叫李平的男子接待了我们。他说,李继斌不在,他是主管销售的,能代表公司发言。打工学生悄悄告知,此人就是李继斌,那天是他负责招聘的。 话题从收招聘人员的“服装费”说起。因为该公司不久前这笔费是25元,如今一下涨到79元。 李不慌不忙拿出一张便签纸写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服装费培训费由以前的25元调整为79元。说:“这笔钱,有服装费也有培训费。”学生立马反驳:“我们来应聘时,你口口声声说培训是免费的。”一番争执后,李不得不承认,他当时确实只笼统说了每人必须交79元。 既然收了培训费,公司对应聘学生进行了哪些培训?李说“培训的内容多得很。”可另一男子在办公室翻箱倒柜找出来的培训资料只有:培训书、报价一览表、产品推广策划方案,共4页纸。 有个细节,要求学生必须交“服装费”时,李强调此举关乎公司及产品形象,服装专门为每个人量身定做(男的一件短袖衬衣、一条红色领带,女的一件短袖衬衣、一条化纤短裙)。记者想进而了解是哪个厂家“量身定做”的时,对方马上以“商业秘密”为借口拒绝。 关于劳动合同。李振振有辞:公司招聘这些打工学生,开初几天只是试用,有个观察期,是没签合同,何况,他们也没执意要求签。而学生说:“一到公司来,他们就极力劝说我们最好不签合同,说是这样既讲求实际又省事。” 据学生讲,公司招聘他们,说是安排到大商场当促销员。“公司所代理的日化产品主要在我市哪些商场卖?”面对记者询问,李辩称:我所说的促销是“定点促销”,譬如我们曾在某花园、某广场摆过摊,不是学生“想象”的在大商场搞促销。 最后谈到核心问题——如何给打工学生付酬。 公司起初口头承诺的是“每天30元加销售提成”,后变为销售多少产品,学生才提成个中差价;还有摊位费,销售额达到100元,公司报销5元,达到200元,公司全部报销,结果均未兑现。记者因而请李出具公司有关打工人员薪金给付办法或者“销售提成”有关规定。李一会儿说是财务人员没按此办理,一会儿说是“销售提成有关规定”涉及公司代理产品的价格机密,一会儿又说保管这规定的人不在…… 再三追问之下,李显得有点不耐烦了,摊开双手,提高嗓门:说穿了,这不就是一起劳务纠纷嘛,这纠纷本身就是一种扯不“伸展”的事。 记者 邹诚 谢兵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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