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口供”照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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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8: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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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锦法实习生伍欣记者赖永强)昨日,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零口供”盗窃案,被告人周国柱虽然对被指控的盗窃事实完全予以否认,但法院最终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锁链,判处周国柱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而失主则是因为看明星表演入了神,才被偷走手机的。 2002年12月16日下午2时许,春熙路中山广场。临时搭建的展台上,某女明星正为其代言 周国柱被逮捕后,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提审,他一直沉默到底。庭审中,周国柱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盗窃的事实均予以否认。而法官在审理中却查明:1990年,他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999年8月时刑满释放。 法院认为,周国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加之其系累犯,理当从重处罚。周国柱虽拒不承认其所犯罪行,但有失主黄某的陈述、目击证人吴某的证言和城管监察队队员刘某的证言以及其他证据,且证据均能相互印证,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新闻链接 今年3月1日晚,被告人余小林、赵海军窜至郫县犀浦镇一店铺公开抢劫,抢走店主陈泽辉身上现金130元,被抓获归案后却拒不认罪。郫县检察院近日依据事实,对这起零口供案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被法院当庭采纳,两名被告人各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建川杨继先记者代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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