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话直说:“枪下留人”凸显法治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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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1日09:4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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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院系统近日总结两年“严打”工作,把“严格适用法律和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将35名一审判处死刑的案犯改判为死缓”列为战绩。显然,“严打”中严把死刑关、“枪下留人”这个新闻,凸显出强烈的法治意义。 提起“严打”,人们的突出印象是警方大规模行动,集中力量对犯罪分子施以重拳,迅速抓捕一批,法院也迅速地判决一批,包括处死一批。“从重从快”一时成为“严打”中
杀头不像割韭菜,割错了不会再长。对死刑的判决当慎之又慎,从重、从快也不能偏离法律的规定,该重则重,该快则快。同理,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该轻的也要轻,该缓的也要缓,不能因为其它因素而有“弹性”。 应该承认,20年前开始的“严打”斗争,初始多少带有“运动”的痕迹。在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条件下,“从重从快”,对有效遏制各种犯罪活动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强调法治精神的今天,需要我们在办案中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北京市法院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把每一次死刑案件都办成事实清楚无误、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而没有因为“严打”就放宽尺度,畸重畸轻,这的确是法制建设的进步。 (来源: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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