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观察:不能让“自愿”成为乱收费的借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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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8: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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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不仅被强迫出了钱,而且还要“自愿”为乱收费单位承担责任———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据《海南日报》8月6日报道,近日,海南省万宁中学的高三毕业生回校拿高校录取通知书时,被通知要求每人捐款80元。学校的说法是学生自愿捐款,扶持本校贫困生。但是,尽管说是自愿的,实际上,毕业生们不捐款就拿不到录取通知书。读罢这样的新闻,我真不 所谓自愿捐款,当然应该是自愿的。但是现在万宁中学却是强迫性地要求捐款,不捐就不给你大学录取通知书,这种做法无异于要挟。如此强迫别人“自愿”的做法,尽管罩着“扶贫”的光环,但它是以侵害学生的合法利益、损害教育的形象为代价的,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得不偿失。 假借政府或群众的名义,打着各种眩目的幌子,通过文件和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群众“自愿”捐款的事,近年来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其中的猫腻自然也不少:对一部分公职人员,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认捐”;对于无工资可扣的农民,则采取“说服教育”、办“学习班”的形式,“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一阵风”,强迫你“认捐”,不“认捐”的则采取强制措施;学校一般做法较“文明”,只要将一张自愿捐款的通知书发到学生手上,将不捐款的危害说清楚,再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家长自会送上门来。有的则更有办法,将捐款积极、捐款多的家长名单用大红纸在醒目位置公布出来,让其他家长效仿,甚至将没有捐款或捐款少的家长的名字也公布出来,放在一起进行对照。为了自己的面子,为了孩子的前途,看你捐还是不捐? 不但如此,这些机构几乎无一例外地要求捐款者在所谓的自愿捐款书上签字,表示一切捐款都是捐款者自愿的,并非哪个所逼迫。于是,不少人不仅被强迫出了钱,而且还要“自愿”为乱收费单位承担责任。对一些部门来说,有了这一张捐款者“自愿”的签字书,就为乱收费大开了绿灯,成了乱收费的“护身符”。这恰恰是个别地方乱收费屡禁不止、一直得不到查处的重要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这类所谓的自愿书,也有“打假”的必要。 可以说,强迫别人“自愿”干任何事,都是一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把戏。这是一种在近年来对乱收费严厉打压的背景下,一些人想出来的一种新招术。很明显,与明目张胆的乱收费相比,这种办法有着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也因此有着更大的危害,它伤害的是人们的感情和相互之间的信任。 强迫群众“自愿”捐款,有违民心民意,增加了群众负担,为部分人提供了方便,可谓是害处多多。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这类强迫性的“自愿”捐款,曝光乱收费行为,还“自愿”以本来面目,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更要对各类捐款进行审计,看看有无挪作它用、损公肥私、进入少数人腰包的情况。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让“自愿”成为一些人一些机构敛财的借口。 (来源:朱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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