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修订计生条例 生育二胎条件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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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08:24 每日新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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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8月7日电日前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可生育第二个子女者放宽了女方年龄和生育间隔时间的限制。 北京市原来规定,公民在9种情形下可被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只有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等等。这些符合条件的夫妻如果希望生育第二胎,其生育间隔必须不得少于4年,另外,女方不得低于28周岁。新出台的条例规定 新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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