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决超期羁押不止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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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5日09:27 沈阳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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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君超期羁押的“顽症”近来有了被彻底攻克的迹象。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表示“超期羁押就是非法拘禁”,这等于给这个“顽症病灶”进行了“确诊”,接着全国检察系统开始对此“顽症”做了“大手术”,并于7月22日宣布全国“已经没有一个人被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中新社昨日的消息说,全国检察机关自查自纠“已纠正超期羁押359人”。 全国检察系统是从今年5月29日启动超期羁押专项治理工作的,到7月22日“大功告成 我们知道,存在超期羁押现象的执法机关不止是检察机关一家,公安、法院也同样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仲芳透露“检察环节存在的超期羁押人数占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总人数的比例非常小”,但是我们遗憾地看到,目前大力度地清理、敢于宣布已经完成任务的仅仅是检察系统,就是说,还有更多的超期羁押案件积压在公安和法院。 那么,公安、法院如何解决超期羁押?不妨从检察系统治理超期羁押中觅得“良方”———第一,人权意识;第二,勇于揭丑;第三,追究责任;第四,公众监督。 当然,当检察机关自身治愈超期羁押之“顽症”之后,它也有工作要做,一是防止“边清边超”、“前清后超”的现象,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负有对公安和法院存在的超期羁押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的法定职责,一方面要依法惩治自身和其他执法机关中的违法者,更要完善和制定相关的有关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使得那些随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执法人员不敢做,也不值得做。 因为是“顽症”,我们不能奢望毕其功于一役,但无论如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都不能只见到检察机关一家的雷厉风行,所有的执法机关都要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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