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支书挪贷300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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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8日02:41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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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日前,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北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因挪用资金300万元、非法占用农用地,被门头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元。 1999年8月至2000年4月间,王金利用职务之便,挪用300万元贷款,用于其担任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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