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运生等诈骗国债回购资金5亿余元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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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25日05:31 济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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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广州7月24日电(记者肖文峰)广东省河源市中级法院21日对一起诈骗国债回购资金案作出一审判决。原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生公司)总经理蓝运生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被告人刘新红、康毅犯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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