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劫财劫色还留电话 索取赎金当场被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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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9日15:08 深圳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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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江南通讯员位建辉)宝安区一卖淫女引“狼”入室,一男子不仅强迫她提供性服务,还抢走了身份证、暂住证、银行卡、存折,并留下电话要卖淫女拿300元钱赎回证件。7月17日晚23时,宝安区民防大队将该男子抓获,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卖淫女梁小姐称,7月16日晚,一名约22岁的男子和梁小姐谈妥愿出100元钱接受梁小姐的特殊服务。梁小姐便将男子领到其租住的房间内,刚一进屋,男子便将门反锁,迫不及 第二天晚,该男子让梁小姐到兴华二路甲岸村路段新安中学斜对面的树影处赎回证件。当梁小姐来到交易地点时,碰到巡逻的宝安第一民防大队一中队执勤队员李治、林泉道,遂上前报案,两民防队员立即用对讲机呼叫队友前来支援。不久,一辆的士停在梁小姐面前,从车内钻出一名男子,当该男子接过梁小姐递给的钱时,伏击一旁的民防队员合力将该男子制服,当场缴回梁小姐被抢的证件。 据初步了解,该男子姓林,为广东海丰人,目前此案已移交镇南派出所处理,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记者周江南通讯员位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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