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抓贼十个奖户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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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13日07:25 潇湘晨报 | ||||
宝安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介绍,今年3月份该局制定了相关的奖惩政策,凡现场抓获正在实施“两抢”犯罪嫌疑人的各单位民警、保(治)安员(经法制部门核实够刑拘标准的),区公安分局将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元。现场抓获正在实施杀人、绑架、爆炸、涉枪等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将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包干路段案件超标或发生抢劫杀人、“飞车”抢夺致人死亡等重大恶性案件,公安分局将给予包干路段民警、保(治)安员调整、辞退、追究当事人责任。凡保(治)安一年内连续在现场抓获10名正在实施“两抢”的犯罪嫌疑人,区公安分局给予其本人迁入宝安户口的奖励。该奖励规定从出台至今,已有6名保(治)安、见义勇为者获得迁入宝安户口的奖励。 为什么要出台如此的奖励政策呢?宝安区公安分局有关人员作了解释,宝安区位于深圳的西部,现有常住、暂住、流动人口约450万人。600多平方公里的地域,比深圳市4个行政区域面积的总和还多40多平方公里,但宝安区仅有民警(含消防民警)1362人。地域广,民警少,暂住和流动人口多,人员复杂,区内的治安形势较为严峻。为进一步调动民警、保(治)安员打击“两抢”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制定了奖惩规定。 广州日报记者 何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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