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盖州画院三年官司 开发商高价拍卖画院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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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9日11:27 北方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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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派营口记者杨立科报道 众所周知,盖州是一个文化古城,深厚的文化底蕴培养了众多艺术家,在这其中,盖州画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该画院已经3年无房屋、无经济收入、职工没有开工资了。盖州画院的艺术家们对此感到非常心痛。昨日,盖州画院书记郭庆慧(国家二级美术师)、院长李中业(国家三级美术师)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原委。 据介绍,盖州画院是于1982年组建的,是盖州市一个以书画创作、辅导和组织各项公益性社会活动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当时在全国仅有三家同级单位。画院20多年来创作了一大批书画作品,培养了一大批创作人员,在全国和国际书画活动中多次参展并获奖。1999年8月8日,盖州画院根据盖州市人民政府对双胜小区的改造要求,由市政府动迁办牵头,和营口小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按协议约定,盖州画院只能回迁原面积的60%,由原来的650平方米变成了392.5平方米,回迁楼房安置在沿街东起第二户,实行立体返还。 2000年3月,营口小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主体楼建成。4月19日,开发商却将协议规定应给画院的房屋高价拍卖给他人。留给画院的只是位置不好的楼层,与原来的画院“黄金位置”大相径庭。无奈之下,画家们于2000年状告开发商,盖州法院一审判决画家们胜诉,但补偿问题令画家们无法满意。2001年,盖州市政府停止对画院财政拨款。而此时的盖州画院,一无房屋,二无经济收入,画院20多名职工也好久没发工资了,画院已处于瘫痪状态。 据介绍,为了有一个良好的创作环境,盖州画院的干部先后两次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不管,你去打官司。”去年10月,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该案发回盖州法院重审。今年5月28日,盖州法院一审终结,盖州画院再次胜诉,但应有的补偿和回迁问题仍无着落。有的画家被外地单位看好,想以优厚的条件邀请其加盟,但画家们不为所动,坚持工作在没有阵地的“阵地”上。 昨日,盖州画院院长李中业对记者说,他希望在有生之年,将属于画院的东西要回来。对于一场官司打了3年仍无结果,画院书记郭庆慧颇有感触地对记者说:“现在就连打官司的钱都没有了,原来想大伙集资,但是很多人认为这场官司是打不赢的,但我们就要较这个劲。”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执行“对开发商违约者,处以双倍补偿”。画院的“命运”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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