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费公示牌”要立校门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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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8日01:52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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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窦楠来源: 本报讯 (记者窦楠)今天,朝阳区300多名校长将与区教委主任一对一签订“责任书”,保证不乱收费。今秋开学时,全区300多所学校都要在学校立一块“收费公示牌”,各项收费名目将被公示。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朝阳区先后有两名校长由于擅自收取学生的捐助学款,自行支出学校的其他费用,被免职。新规定要求,全区300多所学校都要建立“收费公示牌”,全部收费项目都要“醒目”。学生家长可以对包括2000元的高中生借读费、15元的会考报考费用等收费标准进行公开询问。同时,公示牌上还将公示朝阳区教委设置的8部投诉电话,家长一旦发现有学校乱收费,就可投诉学校校长。 据悉,今天将签的协议中要求:校长要保证不乱收费,书记要对校长进行监督。一旦有学校乱收费,校长将被严处,书记要被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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