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岁女生校园厕所被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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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8:10 时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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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校园厕所被杀法院判学校赔3万 陈娟系荔浦中学初二的住读生,1999年9月19日上午8时许,陈娟在学校上厕所,被同校初三学生郭产看到并产生侮辱的邪念,于是跳进女厕所内,掏出尖刀顶住陈娟的腰,以反抗将被杀死相威胁,然后对陈娟进行猥亵,陈娟奋力反抗,踢烂厕所门大声呼救,郭产恐被人发现,遂左手扼住陈娟颈部,右手持刀抵住陈娟腰部,将其挟持至另一间厕所里,然后抓 2003年6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学校要为该女生的被害负责,赔偿学生家长3万元。据《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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