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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在内的一批新规今起实施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7月01日03:14 信息时报

  有资格证才能没收假钞

  核心提示:七一新气象:今天起,又有一批新规定新办法开始生效,《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将给予市民免费鉴定钞票真伪的机会;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开始生效,每年将为广东增加一个亿的税收;广州不再使用手写版增值税发票,杜绝偷漏税漏洞,而广东省气象台开始高温天气预报,以便市民防高温。

  本报讯(记者梁晖茹)收到假钞怎么办?谁有权没收假钞?关于钞票真假持有人与金融机构争持不下怎么办?从7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将对一系列群众关心的假币问题作出规范。

  商场无权收缴假钞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其实早在2000年公布的人民币管理条例,已经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才有权收缴假币。也就是说商场等消费场所如果碰到有人持假币消费,并没有权利收缴,正确的作法是报警,然后交到有关金融机构进行鉴定处理。不少行家都表示,如今这条规定有必要再重新强调一下了。

  收缴假钞程序严谨

  按照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人民币纸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面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收缴单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假钞持有人可上诉

  办法规定,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而鉴定真伪是免费的。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收假钞要持证上岗

  办法规定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应当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印制。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负责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机构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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