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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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7日08:31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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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京市民政局6月25日出台有关指导性意见提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家庭月收入情况的变化,及时办理停发、减少或者增发保障金的手续。坚持最低生活保障与特殊保障相结合,尤其是对农村低保对象在就医、入学等方面存在困难,将制定相应的优惠照顾办法,切实提高保障实效。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十五”后三年内农村低保标准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20元,六合区(不含原大厂区)可分两步走,凡具有当地农村常住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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