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医保住院附加参保条件放宽 个人亦可自愿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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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5日14:27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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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6月25日讯(通讯员衣弘 记者毛秋雁)年近60岁的张伯是个老病号,去年单位集体购买72元的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但因企业经费比较困难,没有办理住院附加险。张伯后到医保中心询问得知:单位办理,必须达到50%以上人数才能办。张伯回单位游说大伙办理,但很少有人响应。为此,今年6月张伯住院后的2000多元自费药不能报销。 今后,这样的情况再也不会发生了。7月1日,从柳州市启动新医保年度起,柳州市城 据悉,《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附加险暂行办法》是2002年7月出台的,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及分析,柳州市对此保险待遇进行了重新调整,修改后的新办法有3点突破: 一是原《办法》除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可自行办理外,所有单位的参保人员都必须由单位集体办理。现在以单位形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可以个人方式自愿办理:每人每年缴保险费150元,住院所发生的自费部分(以医保发票为据)再报销50%,每年最高可报5000元,如意外伤害死亡,可赔付5万元; 二是如果单位整体办理,保险费每人150元不变,待遇却比原来提高; 三是在对意外伤害死亡的赔付上,增加了因患突发性重大传染病身亡以及处理突发性重大传染病身故时,也能得到身故保险金5万元的内容。责编:蒋秋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作者:衣弘 毛秋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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