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一民营企业家告赢国家知识产权局获专利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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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2日14: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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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天消息 宁波一家企业,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所拥有的专利宣告无效的决定,将其告上了法庭。6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行政诉讼案作出判决,撤销了被告的行政决定。据记者了解,这是浙江省企业在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所进行的行政诉讼中首次胜诉。 今年50岁的张国强是宁波市鄞州区的一个民营企业家,1999年7月16日,他向国家知识 去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对上海这家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了口头审理,并于11月8日作出审查决定,正式宣告张国强所拥有的专利权无效。 对此决定,张国强表示不服。今年3月初,他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维持原专利权的合法有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张国强所拥有的专利无效的行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并于6月20日正式宣判撤销该决定。 记者昨天采访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他认为,张国强在该案中胜诉,意义重大,充分显示了民营企业依法维护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勇气。 (董小军)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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