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自律是社会团体的生存发展重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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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22:0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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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翟伟 杨维汉)民政部有关负责人19日强调,社团组织是非营利组织,自律问题是其生存和发展中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自律是成熟的社团组织面对公众、面对社会的一种法律、道德和伦理观念上更高标准的自我约束。国家只是对社团的生存提供法律保护,但其生存能力、发展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其自律观念的提高和自律机制的健全。 这位负责人认为,根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社团工作的实践,社团组织建立自律机制,首先就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在守法的基础上,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律:严格按照本社团章程办事,不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违背社团章程及各项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社团组织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质;坚持民主办会,做到会员权利平等、决策透明、财务公开;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其它有效的组织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公信度。(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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