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10月开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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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9日11:58 法制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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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7月31日为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10月11日、12日两天 此次考试将有四个方面的政策调整 除放宽地区外,报名者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方便考生,增加中国普法网网上报名辅助方式 着重考察应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建立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情况 本报北京6月18日讯(记者王宇)记者今天从司法部获悉,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定于10月11日、12日两天,报名将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司法考试与去年相比,有四个方面的政策调整。 第一,报名条件更加严格。2002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因存在律师法过渡的原因,故允许专科学历报名参加考试。从今年开始,要按法官法、检察官法和修改后的律师法的有关规定,除公告中规定的放宽地区,即国务院确定的59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区域的人员外,其他地区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二,在报名方式上,除继续实行传统的现场报名方式外,为方便考生,今年规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同时,为提高报名效率,还增加了可以在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上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的辅助报名方式。 第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科目将作适当调整。考试内容将加大客观题主观化的试题比例,着重考察应试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对主观卷(试卷四)的试题形式和试题内容进行改造,加强对应试人员法律思维、逻辑和文字能力的考察,适当增加无标准答案型的试题。但试卷基本结构,即三张客观选择题试卷和一张主观案例分析题试卷的基本结构不变。在考试科目方面,为适应用人部门对法律职业者专业素质的全面要求,促进国家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衔接,今年的司法考试将法制史增列为考试科目,保持了国家司法考试科目与高等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的基本一致。据介绍,之所以做出上述改变,是司法部在去年首次司法考试结束后,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法学教育界和法律职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作出的调整,以期通过司法考试促进我国法学教育的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的改革。 第四,在评卷方式上,为适应今年考试主观试题类型的变化,保证评卷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司法部将适当调整主观试题的评卷方式,即在对主观试题的评判过程中,通过建立各专业专家组,监督、抽查评卷标准执行、运用情况,采用双人阅卷、取平均值的做法、加大质量控制力度。 新闻背景 国家司法考试简介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两法的修正案。修正案在附则里作出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正案也作出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这三部法律的修改及修正案的通过,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司法部在较短时间内顺利完成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政策研究论证、总体方案设计等一系列工作,同时为保证司法考试的顺利实施,提出了将国家司法考试办成“最权威、最规范、最严密、最廉洁”的考试和在组织实施中要做到“组织严密、程序严谨、标准严格、纪律严明”的“四最”、“四严”要求,这个目标在首次司法考试中已基本实现。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于2002年3月30日、31日举行,全国共有360571人报名参加考试,全国共设置317个考区、418个考点、12860个考场,动用40000多考试工作人员。根据司法部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总分240分,放宽地区为235分),约有24000多人通过考试,合格率大体在7%。 2003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非典型肺炎的特殊情况,为避免人员流动,保护广大应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司法部暂缓公布了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和考试方案,以便根据疫情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考试的时间安排。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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