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幸女爱上有妇之夫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10日09:56 长沙晚报 | ||
|
单身少妇遇上多情汉子 住在岳麓区某村的单身少妇王芳曾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这对一个而立之年的女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虽说时间过去了数年,但王芳一直没有从痛苦中走出来。1998年5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比自己大两岁的邹军,善解人意的邹给了她极大的精神支持,一来二往,两人迅速坠入爱河,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王芳把自己全给了邹军。 1999年7月30日,王芳和邹军的爱情结晶瓜落人间,两人为儿子取名洋洋。好“丈夫”原是有妇之夫 转眼到了2001年7月,王芳发现“丈夫”对自己和儿子洋洋少了往日的温情和关爱,并经常借口躲避自己,有过一次婚姻失败的王芳感觉到了不好的兆头。王芳对“丈夫”留了个心眼,不久,王芳竟发现自己心爱的男人已有家室。 残酷的事实让王芳再一次痛苦不堪,并找到“丈夫”理论。谁知“丈夫”既不承认他们是夫妻关系,更令王芳心寒的是,邹军竟称自己不是儿子的亲生父亲,并从2002年起终止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讨清白少妇上法庭 为了讨回清白,2002年8月,王芳携儿子到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儿子与邹军的父子关系;由邹军承担儿子的抚养费直至其成年。不久,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被告邹军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与王芳的关系只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因为他们只是偶尔在宾馆发生过婚外性关系,根本没有形成经常性的、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并辩称自己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 邹军到底是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法院为此指定医疗机构对他们进行亲子鉴定,结果邹军系洋洋的亲生父亲。今年5月30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芳与邹军于1998年相识,俩人虽多次发生过性关系,但双方并无共同的固定居所,并未公开以夫妻相称,未添置共同财产,未共同生活在一起,不能认定俩人已构成同居关系。同时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协议:洋洋由邹军抚养至其独立生活为止;邹军不要求王芳承担抚养费,王芳每星期可探视洋洋一次;邹军自愿一次性补偿王芳人民币7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贺文兵 陈国忠 通讯员 罗开颜
巨额大奖+情趣笑话 订笑话短信送彩屏手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