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滩画报:SARS病毒资源应充分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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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5:30 外滩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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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全国防治"非典"科技攻关座谈会上说,目前,在"非典"科技研究中,一些机构、一些科技人员,有的不善于合作,有的虚报成果、言过其实,有的发表不属于自己专业领域的评论,在社会上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问题反映在抗SARS药物和疫苗的研究上,就是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到处 与"争名夺利"相对应的是在科学研究上的封锁。这种封锁既表现在医学技术经验方面,又表现在对SARS病毒资源方面。 有例为证。今年2月12日,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两位专家专程从北京飞赴广州,目的就是获取SARS病毒。但是,却遭到层层封锁,通过正常的渠道很难获得病毒标本。 这两名专家的"遭遇"不是特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所长毕胜利,为获取SARS病毒标本,和有关方面协调了近2个月,结果"原定鸡蛋大小的标本,到手里变成黄豆粒般大小了。" 中科院基因组研究所所长杨焕明,为了研究SARS病毒的基因测序,数下广东,结果都无功而返。最后,通过朋友关系,才在北京某研究院"偷"了一点样本。有专业人士说,广东的病毒因发病早,北京的病毒是数代之后的,其研究价值有很大的区别。 更有专家尖锐地指出,国内在SARS病毒研究上的相互封锁,是我们在"非典"科研上"整体败北"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非典"疫情蔓延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有专家说,假如当初广东方面和北京方面在SARS病毒研究上能很好地合作,北京不至于发生这么大的疫情。 从科研的角度出发,SARS病毒应该在科研机构之间共享,这样才能做到群策群力,集中力量攻破难关。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某些医生和科研机构把SARS病毒据为己有,这为我们尽快走出SARS阴影凭添障碍。 SARS病毒标本资源的所有权到底归谁?一些医院是否有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有、收益、处分SARS病毒标本资源? 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美国,类似SARS病毒这样高度危险的"紧缺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和一些研究机构如果想研究这些资源(譬如用于制药、疫苗),必须向政府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欣慰的是,5月5日,科技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的毒种保存、使用和感染动物模型的暂行管理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国家对SARS病毒毒种的保存、使用以及感染动物模型建立实行申请、审定制度,未经国家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SARS病毒和动物模型从事研究活动。 这个办法虽然没有涉及SARS病毒资源的所有权问题,但一个行政许可制度,言下之意,其实已经将病毒的所有权划归国家所有了。 应该注意到的是,仅仅把病毒资源确定为国家所有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在国家所有(而非某个医生或者医疗单位、制药企业所有)的前提下,能让医疗单位、科研机构、制药企业之间充分和便捷地共享SARS病毒资源,这是我们攻破SARS难关的一个重要前提。本报评论员 韦洪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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