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车之鉴:深圳政华集团总经理被判1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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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5日10:3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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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广州日报报道,曾名列《福布斯》杂志2000年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位的深圳政华集团老总吴志剑,因犯合同诈骗以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近日在深圳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1月,为应付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吴指使手下准备了空白产权证及“深圳市运输局营运中心”的公章、钢印等,伪造旗下的国润、奥润、安润 同年底,吴成立小组专门利用出租车融资,对公司的出租车经营承包合同进行修改,圈定合同期30年,承包金分别为30万元、50万元。次年6月起,吴等人利用虚假产权证及自做公证等手段,先后与200多名承租者签订承包合同,骗取租金逾亿元。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吴志剑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吴志剑今年44岁,出生于湖南常德市。先后获得“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并出任“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等职。2000年,美国《福布斯》杂志统计吴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名列内地富豪榜第26位。稍后,吴又在“中国十大富豪”的评选中名列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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