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胆司机撞人后遗弃致人死亡 一审定罪故意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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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1日11:34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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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5月21日电(记者 温宇明 傅丕毅)交通肇事后藏匿、遗弃被害人并致其死亡,犯罪分子应被判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日前,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作出判决,2名被告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 据法院介绍,黄金龙和孙林岗均系嵊州市三界镇八郑村人。2月7日夜,黄金龙载着孙林岗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三界镇八郑村驶往黄家自然村,在途中撞上同向行走的黄水生,致使黄水生颅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黄金龙、孙林岗为逃避侦查和法律追究,合谋将严重昏迷的黄水生抬上肇事摩托车,运至离案发现场1000米处,将其抛入1.5米深的一条沟内,并用干草覆盖在黄水生身上进行伪装。 2月9日中午,黄水生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警方现场勘查证实,黄水生在沟内曾从昏迷中苏醒,手上有明显的抓挖沟内物体的伤痕。经法医鉴定,黄水生是被2名被告抛入沟内后才死亡。 2月10日,黄金龙和孙林岗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4月2日,当地检察机关以黄金龙犯交通肇事罪,孙林岗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 嵊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金龙在交通肇事后,与孙林岗合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予以隐藏、遗弃,致使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孙林岗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为从犯。据此,一审判决黄金龙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孙林岗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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