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郎先生再告水电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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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6日17:06 北京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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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郭京霞)因永定河排水发电致使妻子和女儿被水流冲倒溺水而死,郎荣涛为给妻女讨回公道,两度将下马岭水电站告上法庭。据悉,市一中院将于近期公开审理此案。 2002年7月7日,郎荣涛与妻子王海燕、女儿郎岚及两位邻居,驾车到永定河河道内游玩时,适逢上游的北京京西发电有限公司下属的下马岭水电站排水发电,导致河道内河水上涨,将正在河道内游玩的王海燕、郎岚冲倒后溺水死亡。为此,郎荣涛以京西发电公司未在河道沿岸设立警示牌、履行告知或警示义务,致使自己妻、女溺水死亡为由,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京西发电公司赔偿各种费用37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郎荣涛、王海燕、郎岚游玩的地点系河道,并非旅游、娱乐场所,应当明知危险的存在。在游玩过程中,王海燕、郎岚发现河水逐渐上涨后,有时间撤离河道,但未及时撤离,导致被河水冲倒溺水死亡的损害结果发生。下马岭水电站根据其上级部门的调令排水发电属正常生产活动,其排水发电行为既无过错,也无违法性。下马岭水电站排水发电行为与王海燕、郎岚的死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郎荣涛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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