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劫敲诈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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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8日01:44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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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日前,市一中院对抢劫、敲诈勒索二十余起的罪犯李建忠判处死刑。经法院查明,绰号“黑子”的李建忠伙同谢胜、韩玉良等人于1999年至2000年间,采取骗乘车辆方式,先后抢劫6人,抢劫款物价值20余万元。李建忠还伙同靳全涛等人采用威胁手段敲诈15人,敲诈数额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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