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律师4月29日起穿“律师袍”出庭(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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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1日02:41 华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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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辰光摄影 实习记者王海英)4月29日这天对于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谢东宁律师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一天:从事了好多年律师工作,代理的案件早已经无法计算,但今天是她第一次穿“律师袍”出庭。 律师“穿袍”英姿飒爽 上午9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更衣室里,谢东宁律师与一起前来的同事高健律师开始更换“律师袍”。“律师袍”是由黑色长袍、红领带、胸徽三部分组成。上午9时15分,由谢律师、高律师作为辩护人的一起抢劫杀人案件开庭审理了。当身穿“律师袍”的两位律师出现在辩护人坐席上,迅速引起了坐在旁听席的被告人家属们窃窃私语:“真精神!” 上午9时20分,法庭开庭,庭审中两位律师积极配合法官的庭审调查及质证工作,并在法庭辩论中据理力争,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中午11时30分,庭审结束。 法官、检察官、律师评论穿“袍” 庭审结束后,案件的审判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尹光石法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律师穿律师袍出庭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律师穿袍出庭也体现了法庭的严肃性。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的康猛检察官说,律师穿袍出庭代表了律师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正不断地提升,以前只是法官、检察官有法袍或制服,律师却没有统一的服装,现在律师开始穿律师袍出庭了,说明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地位越来越得到广泛认可。 刚刚结束庭审的高健律师兴奋地说:“我国律师终于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律师一样有了自己的统一服装了,这充分显示了律师不同于其他中介组织的特殊性和高度的专业性,是社会对于律师的充分认可。律师统一着装、佩戴徽章将有别于其他法律工作者或代理人,有利于对律师整体执业形象进行约束和保护,是对法庭的尊重,更有利于增强律师的使命感、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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