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人大立法管住政府钱袋 “拍脑袋”工程可休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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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4日15: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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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珠海讯 记者林丹报道:珠海市人大立法,管住政府钱袋———《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政府投资须与财政能力适应 该条例给领导的“拍脑袋工程”和“突发奇想”戴上了“紧箍咒”。条例规定:政府 “草鞋工程”边改边做易超预算 立法对政府投资加以监管,珠海市走在全国前列。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是由政府提议并提请人大立法的。珠海市副市长何宁卡说:“从1993年到2002年,政府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05.79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2.9%,从根本上改善了珠海的基础设施,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了城市的综合实力。但由于前期工作缺乏深度,90%的项目超预算,有些工程进行中,领导突然‘出点子’,而按领导意图改变的方案并未重做可行性研究和预算,而是边改设计,边施工,‘草鞋没样,边打边像’,致使一些工程超出预算30%。资金不落实、超预算、改方案都造成工程拖延和投资的浪费,也造成完工不验收、不移交、不结算现象普遍,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和形象。因此,有必要立法管理政府投资。” 不落实资金来源不列入计划 目前,珠海西部开始新一轮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一部分项目是由政府投资,会不会再出现“烂尾工程”、“打草鞋工程”? 珠海市人大法工委边玉峰解释说:“珠海不能再出现拖欠工程款。条例规定,不落实资金来源不得列入计划,受该条例监管的投资项目不仅限于预算内财政收入,也包括土地收入、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对政府投资项目,条例从严控制,投资1000万元以下就必须走申报程序,预算超过概算10%就必须重新报批。” 条例对违法者惩罚也不手软,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禁止其在三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撤消行政职务;咨询机构评估意见严重失实或弄虚作假,可禁止其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评估,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关领导强令或授意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建设程序,或者违法干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珠海市人大也准备为政府审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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