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主任贪污50万 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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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03:20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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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赵中鹏通讯员马骏)昨天,市一中院对原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监理部副主任王宝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 三年,这位女主任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通过做假账、私分他人工资等手段累计贪污51万余元。 1999年6月至2000年期间,王宝秋利用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监理部副主任职务的便利,在执行监理任务过程 中,采取多列人员工资名单、使用空白发票填写金额虚假报账等手段 王宝秋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孟昭林、陆馨于2001年初,将外聘人员工资共计人民币27840元私分,王 宝秋实得人民币10000元,此外王宝秋还将达华公司支付给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的劳务费人民币53000元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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