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总局抽查结果表明 蜂蜜商品仅半数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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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7日17:01 北京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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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滨)蜂蜜商品标识混乱,非天然纯蜂蜜质量无保证。这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对国内多个城市销售的40种蜂蜜进行抽查后得出的结论。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员介绍说,本次抽查的蜂蜜样品,按商品明示标准判定合格的20种,抽样合格率为5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天然纯蜂蜜与非天然蜂蜜鱼龙混杂,消费者很难明白消费。二是蜂蜜商品标签存在问题较多,有的名称使用不当,明明是加入了糖浆、增稠剂的“ 据悉,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包括:标称“旺”牌的“天然蜂蜜”,标称“金洪味”牌的“洋槐复合蜂蜜”,标称“基和”牌的“紫云英蜂蜜(调味型)”,标称“美多维”牌的“儿童蜂蜜”等20种。工商人员表示,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商品将坚决撤柜,不得继续销售;对进行虚假宣传和标注,误导消费者的,工商部门将依据《消法》等有关法规进行查处。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按摩器和电磁灶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表明按摩器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9.2%,电磁灶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了95.5%。 此次抽查在2002年第4季度进行,涉及北京、浙江、福建等5个省市13家企业的按摩器产品和7个省市22家企业的22种电磁灶产品。抽查发现,电磁灶产品质量较为稳定,有些按摩器产品极易发生内部短路现象,有潜在的触电危险。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责令不合格企业予以限期整改。此次抽查中质量较差的按摩器产品生产企业是:北京东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宝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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