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签订廉政责任状 下属犯错上司要被“连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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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6日10:51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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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6日电3月28日,福建省检察院举行仪式,9个设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分别与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 达签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责任状。 据检察日报报道,这意味着九市检察长要对所辖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负总责,凡因工 作不负责任,失职、失教、失察、失管、失究而导致干警违法违纪的,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说,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 督,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是从严治检取得成效的一条成功经验。 据悉,过去5年,福建省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呈明显下降趋势,发案数从1998年的9.4‰下降到2002年 的3.1‰,检察干警违法办案、以案谋私、作风粗暴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八成基层检察院已连续三年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 纪案件,实现了高检院提出的绝大多数检察院无严重违纪违法的目标。(郑勋、张仁平、唐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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