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补充医保惠及重症患者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1日16:35 北京晚报 | ||
|
本报讯(记者丁文亚)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进一步完善补充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基本医疗保 险之外的补充医疗保险要特别关怀重症患者,对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和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给予适当照顾;对癌症放化疗、 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等特殊疾病人员要给予政策性倾斜,报销比例不得低于患者自付费用的5 0%。 通知强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禁止以人均形式 发给参保人员。 区、县劳动保障局将对本地区各单位癌症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以及精神病长期住院治疗参保人员的 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逐人落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情况。 对停产、半停产等特殊困难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特困职工医疗救助资金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 社会医疗救助有关手续。对企业未建补充医疗保险或虽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但无能力救助的,要及时按照规定纳入政府的救助范 围。
订新闻冲浪 互动点播 新浪万千新闻任你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