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我国版权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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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26日19:10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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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3月26日电(记者黄豁)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兼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在26日召开的全国版权局长会议 上说,我国版权法律法规基本完善,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据石宗源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版权保护特别是版权法律制度基本上是个空白。党的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建立现代化的版权保护制度提上了国家立法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1990年9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石宗源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的需要,为适 应国内外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情况,2001年以来,我国对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颁布实施的著作 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从形式到内容上都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 际规则的要求。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版权保护的重大问题或专项工作,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或地方性法规,从而使全国版权管理工 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这对加强版权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起 到了重要作用。 在版权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同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打盗维权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 ,1995年至2002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97亿件;受理案件18654起,其中结案17997 起,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中外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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