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切除子宫申请残废给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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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7日04:00 北京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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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台北3月16日电(记者刘刚范丽青)受经济不景气影响,近年台湾有不少中高龄妇女采取切除子宫的方式 申请残废给付。据台湾劳保部门统计,去年35000件残废给付中,子宫切除占了7000余件,支出残废给付逾10亿新 台币,较3年前增加了数倍。 依照台湾有关劳保条例,女性被保险人只要年龄未满45岁,如已切除两侧卵巢或子宫,即可视为11级残废,可领 取160天的残废给付。以目前平均投保薪资26000元新台币计算, 台湾医界有“不再生育的妇女,子宫已无用,切除没关系”,或“留着会长癌,切除可一劳永逸”等说法,更加深了 子宫切除的正当性。不少所谓的“保险理赔代理人”借机游说已具劳保身份的贫困妇女,到指定医院摘除子宫,然后帮她们申 请残废给付,并抽取高额佣金。 台湾劳保部门表示,已发现部分申请案例不寻常,且出现某些诊所切除子宫手术有偏高现象。有关官员指出,如果未 能建立正确观念,“切除子宫换劳保”问题将会持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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