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二中院实施减刑假释公示制度(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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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01:32 北京娱乐信报 | ||
![]() 装上减刑假释意见箱(高志海/摄)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今后,服刑人员是否可以被假释、减刑,监狱(看守所)里的任何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进行举报。昨天,市二中院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减刑假释案件裁定前公示制度。 为此,二中院已首先在院内确定了一个合议庭,来专门负责审核减刑、假释案件,他们还将在服刑场所内设立减刑假释意见箱,以备监狱或看守所内的任何人对其发表意见、看 公示期满后,二中院将派专人到服刑场所开箱收件,对取回的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举报和意见进行调查核实并入卷。反映情况属实的,法院工作人员将核查的情况通报并呈报上级机关,而严重不属实的,将派人到监狱(看守所)和举报人面谈,协助监狱(看守所)做好服刑人员的工作。而对符合减刑假释条件并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二中院将准予裁定减刑或假释。 据二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耿景仪副院长介绍,这项举措不仅是对依法公正审理好减刑、假释案件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使服刑人员感到他们的意见和自身受到尊重,对减刑假释裁定能够心服口服。 目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已经于本周在其场所内安装了若干减刑假释意见箱,开始试行这项措施。据悉,此项举措将有可能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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