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登恶霸“九爷”被判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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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8日12:08 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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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郑智辉拿着判决书陷入沉思。 巴登恶霸“九爷”被判七年法院一审认为该犯罪团伙没有明确分工不构成黑社会性质 本报讯(记者唐洁)广东省公安厅督办的、备受人们关注的巴登街“九爷”犯罪团伙案一审有结果了,福田区人民法 院认为该团伙没有非常明确的分工,没有完全达到法律上关于 “九爷”团伙四大恶行帮派之争伤及无辜时间:2002年2月11日下午地点:巴登村金源超市门前恶行:当天下 午,“九爷”郑智辉的朋友被“潮州山”(帮派名称)的人打伤。郑智辉知道后,叫叶军今后见到“潮州山”的人就“见一次 打一次,决不能手软”(1998年9月前后,郑智辉也曾被“潮州山”的人砍伤)。当晚7时许,一自称“阿彪”的男子告 诉郑智辉等人:有“潮州山”的人在巴登村金源超市门前摆赌档。郑智辉随即叫叶军带几个人去报复,随后叶军等人误将途经 该处的郑某砍成重伤。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郑智辉、叶军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支付9万元赔偿费。 拒交租金蛮横伤人时间:2002年3月9日晚地点:南园路恶行:当晚10时许,“九爷”团伙成员黄天禄在南园 路其经营的酒楼内,与前来索要租店押金的向某等4人发生纠纷。黄天禄见来人气势汹汹,便打电话给潘国伟,要潘带人过来 准备打架。潘随即找来七八人携带刀具来到酒楼并埋伏在附近。晚上11时许,双方就押金谈判未果,潘国伟即走出酒楼向手 下招手示意攻击对方。众人即持刀追砍向某等4人,其中张某被砍成重伤、十级伤残。 送年桔强索“红包”时间:2002年2月10日晚间地点:巴登村、埔尾村一带恶行:“九爷”团伙成员张大力等 以送年桔为名,在福田区巴登村、埔尾村一带的个体发廊、小食店强行索取“红包”,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对不给红包 的,就打闹后才离开;对给红包而红包中钱额不合要求的,被告人则不收也不走。该伙人以这种方式,分别向十几家店铺索要 “红包”共计人民币6000余元。得手后,各被告人均分得赃款。 强索发廊6万元赔偿时间:2002年1月26日地点:巴登村一发廊恶行:“九爷”团伙成员周斌伙同“阿水”等 多人,在巴登村一发廊内以该发廊的美容师在替“黄毛”的女朋友做美容时,把她的皮肤弄破为借口,向该发廊的老板强行索 要人民币6万元作为赔偿,并声称,如果不赔,就要砸店。遭到拒绝后,周斌等人迅速离开。数分钟后,周斌等6人持铁管等 工具返回该发廊,砸烂发廊内挂在墙上的3面玻璃大镜子及电视机等物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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