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住一年通道不通 愤怒业主告赢违约开发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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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3日10:39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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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于任飞实习生袁旺)天河区某楼盘的业主们入住近一年了,然而开发商当初承诺的人行、车行通道至 今迟迟没有兑现,近日,愤怒的业主们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业主:入住后发现路未开通 据了解,在2002年1月21日,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开发商在2002年3月 1日之前要将楼房交给业主们使用。同时合同附件规定:“交楼时开通人行和车行通道”。 但业主周先生在去年3月1日入住后发现,开发商当初承诺的两条路只有一条通行。周先生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 造成了逾期交楼的事实,使业主权益受到损失。 开发商:已经刊登路通广告 开发商称,2002年7月19日,他们在某报上刊登了贺小区路开通的广告。这表明人行道和车行道已具备交付的 条件。 业主代理人王律师认为,开发商在报纸上登的贺小区路开通广告,是销售广告行为,并不能算是告知业主小区道路已 经开通的通知。 法院:开发商违约须赔钱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由于开发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约定的交楼期限内完成人行和车行道工程,故应认定讼争房屋 在合同约定的交楼期限内未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逾期交楼,显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开发商每天以购楼总款万分之五的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业主(购楼总款为60余万元)。原、被告对法 院的判决表示不满均声称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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