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修改《对外贸易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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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2日12:15 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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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澳门2月21日电澳门特区政府行政会日前完成了《对外贸易法》的修改,草案交立法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 行。这次修改包括:取消外贸经营人必须领取专门卡的制度,允许所有澳门纳税人和法人都有权经营外贸业务;除受配额限制 的成衣、药品等明列“敏感商品”仍需事先报关以外,其它商品可以采取先向海关简单报关、货物付运后10天内再补交详细 资料的做法;直接转运货物在澳门停留的时间可由现在的15天延长到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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