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民告官” 三成原告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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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11:41 南方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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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告官”三成原告胜以前告你“不合法”现在告你“不作为”,出现了公益诉讼等新型案件 本报讯(记者唐洁)2002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68件,这些“民告官”案件中原告 胜诉的比例占三成。同时,行政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甚至还出现为了社会群 体利益而与行政机关“叫板”的公 变化一什么部门都敢告“民告官”只是对行政诉讼的通俗说法,严格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而不是 单纯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的“民告官”。据了解,深圳中院去年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被起诉对象也不局限于以往的 行政处罚单位,而在几年前,行政官司中的被告大多为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已受理的行政案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 域,行政诉讼不曾涉足的“禁区”也被悄然打破。比如:群众为维护法制和公共利益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教育行政案件 、社会保障行政案件等。以前市民大多只告行政部门行为“不合法”,如今行政机关“不作为”已成为百姓起诉的一个较突出 理由。深圳中院行政庭庭长段秀荣认为,原来发生行政争议主要靠“上访”、找党政领导等方式解决,如今更多的公民则通过 行政诉讼来解决,这种变化是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直接反映。 变化二政府败诉率降低段秀荣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数据表明:从1987年成立行政审判庭至今,深圳市两级法院共受 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000多件。在行政审判庭成立后的头十年,深圳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一度居高不下,政府职能部 门败诉率也比较高。1987年至1997年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各级行政部门的平均败诉率曾达到47% ,1998年更高达54%。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加强法制观念,从败诉案件中不断吸取教训,执法水平得以提高。不少行政机 关也增强了法律意识,专门聘请法律顾问或设立法制处。被诉行政机关能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而且出庭应诉率达100%, 法庭上只见“民”、不见“官”的现象没有出现。这两年,政府机构的败诉率明显降低了,败诉的原因主要是程序违法,行政 行为严重违法的案件已很少见。 变化三社保下岗案件多记者了解到,社保追缴、国企改革职工安置成为两大热点。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和推行医疗保 险、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很多企业不是拖欠保费就是虚报少缴,造成一些职工请求法院判令社保局追 缴。法院在审理中遇到难题:很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多年欠缴或少缴,欠债太多,如果按照规定追缴,企业会因此倒闭。 所以,法院希望有关方面从立法上根本解决这类问题。同时,国企改革中出现的职工安置行政案件在去年比较突出。如光明农 场改制中,一批下岗职工和教师到处上访,并向法院起诉。据段秀荣介绍,去年还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的行政案件,如随着我国 加入WTO一批不服海关行政处罚的案件出现。根据世贸规则、国际惯例和“入世”承诺,这批案件涉及海关掌握的内部价格 证据如何质证和如何运用的问题,还有海关法修改后产生如何适用的新问题。最后,深圳中院与海关总署及深圳海关等部门共 同探讨,比较妥善地处理了这批案件。 变化四民告官时官举证有当事人会对“民告官”案件的公正判决提出疑问。段秀荣强调,去年10月1日,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从举证、调取证据、质证和认证等方面加强了对原告的保护 力度。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了主要的举证责任,必须按期向法院出示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从而导致行政机关可能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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